首页 > 动态 >

潢川县: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办” 企业信用修复“零跑路” 世界报资讯

发布时间:2022-12-08 18:03:03 来源:


(资料图)

为鼓励失信当事人自我纠错、主动自新,重塑良好信用,近日,潢川县市场监管局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工作机制,采取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网上受理”等措施,实现信用修复“少跑路”“不跑路”,使诚信成为市场主体的名片,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办“零见面”。根据有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依据处罚决定不同,公示期三个月至三年不等。涉及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特种设备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被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只要满足规定时限要求,市场主体在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守信承诺后,即可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停止公示,及时进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实行柔性执法,方便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首次因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完成信用修复后,纳入“首违不罚”范围。通过提交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对符合要求的,都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实现“零见面”信用修复。

强化为企服务,信用修复结果部门互认。对于全县市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回应企业需求,让市场主体少跑路、不跑路,让材料、数据在网上跑。实施“宽信用快修复”的助企惠企服务,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对申请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采取压缩受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等措施,帮助企业加快修复信用。据悉,信用修复后,相关管理措施也将依法解除,信用修复信息将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共享,以修复结果互认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张俊 朱梦云)

相关推荐

·潢川县:多举措集聚发展新动能

标签: 行政处罚 市场主体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时代消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联系邮箱: 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