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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请积分落户纳税指标填报
纳税指标解释
政策规定: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指标填报操作指南
(填报此项指标时,需选择“授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税务部门调取本人税收信息,用于北京市积分落户审核”。点选并授权后,点击“在线审核”,该条纳税信息状态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不点选并授权,将无法点击在线审核。
系统将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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