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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文博 图/仇志敏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 仇志敏 摄
7月27日,凤凰网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决定》于8月1日起施行,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甘肃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仰东表示,该《决定》注重问题意识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仇志敏 摄
甘肃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仰东表示,该《决定》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认识不高、信心不足、服务不优、待遇不公、氛围不浓等问题,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同时,甘肃民营经济存在规模较小、占经济总量比重低、产业集群度不高、竞争力较弱等问题,该《决定》对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段晓斌介绍,近期将聚焦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此外,还将推动兰洽会等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吸引社会资本尽快到位,并把甘肃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全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据悉,甘肃还将采取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培育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共培育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826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62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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