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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8月7日公告,对*ST明诚(简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周栋、时任总经理王雷、时任财务总监周旭、时任董事会秘书余岑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发出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要求公司于收到问询函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但公司多次延期回复问询函,迟至6月27日才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未对定期报告问询函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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